2、從2010年至今,北京三人眾品牌策劃有限公司未經(jīng)我公司許可的情況下,在其公司網(wǎng)站上大量采用我公司的成功案例和圖片;其法定代表人李天也在其博客中擅自使用我公司制作、策劃的案例。2011年9月,北京三人眾品牌策劃有限公司通過百度推廣鏈接,擅自運用“采納”、“采納營銷”、采納法人代表“朱玉童”等關鍵詞為其公司作宣傳推廣。
我公司認為,北京三人眾品牌策劃有限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李天的行為已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的規(guī)定以及侵犯了我公司的知識產(chǎn)權;我公司多次勸告,北京三人眾品牌策劃有限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李天不僅未改正,反而對我公司和朱玉童先生進行攻擊誹謗。
3、為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我公司已對北京三人眾品牌策劃有限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李天提起訴訟,法院已經(jīng)立案,特此聲明!
深圳市采納品牌營銷顧問有限公司
2012年6月11日
2012年6月11日